重慶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及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法律顧問委托服務進行詢價采購。
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法律顧問委托服務
二、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
具有由市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三、評標辦法:對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要求的供應商所提交的最后報價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選人,由公司詢價小組進行評標。
四、遞交報價文件方式及截止時間:密封快遞至我公司趙老師收。截止時間:2020年11月11日11:30前。
五、遞交文件內容:
1、書面蓋章的紙質報價原件
2、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供應商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委托書;上一年度財務狀況報告(表)復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表)復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個月的除外);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材料;執業許可證、年檢合格證等有效資質證明等。
3、提供基本情況介紹,包括業務專長、從業人員概況(含律師執業證書)、重慶市設立的固定辦公場所及開展業務情況。
4、以往參與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相關咨詢、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有代表性的案例。
5、提供擬為孵化型企業提供顧問服務的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
6、提供擬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業務團隊人員的名單、學歷、經驗、背景等資料
六、聯系人:趙老師,聯系電話:023-68655586,
地址:重慶市高新區金鳳石墨烯產業園二期八棟三樓
服務需求
一、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不坐班制、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的工作方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投標方律師事務所固定每個月一次,委托顧問律師到招標方現場解答法律咨詢。
3、訴訟法律事務另行簽訂合同。
二、服務內容
(一)咨詢
為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在日常管理、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剖析,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二)審查制度
起草、審查、修改勞動合同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決策
就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的商業計劃或投資計劃提出法律意見,并提供法律意見書。
(四)審查修改
審查并修改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
(五)交涉
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協助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的合法權益。
(六)溝通調解
第三方發生爭議時,協助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參與溝通、調解。
(七)法律公告
應甲方的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名義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八)協助聯系
參與并協助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法務方面的經營和業務進行聯系。
(九)法律動向
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提供與行業經營相關的最新法律動向,以利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作出適時調整。
(十)法律培訓
對甲方及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員工進行法律培訓,協助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十一)專項法律事務
就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的投資、兼并、合并、分立、融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它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研究,出具法律意見書、提供正式法律文本
(十二)其他
乙方免費向甲方及甲方孵化的初創性企業所有在冊職工就其個人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咨詢。
三、服務人員
需安排三名律師共同組成律師工作組,以完成委托的法律事務。要求律師工作組人員具備律師執業證(需提供律師工作組人員名單及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四、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金額。
六、最高限價
最高限價:5萬元
七、報價要求
報價包括完成所有法律顧問工作所需要的服務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專題研究費及各種應納的稅費等,實行總費用包干。因成交供應商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投標價格。